各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
依据各学院2023级、2024级、2025级2025-2026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生比例进行分配。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2.具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平均学分绩点与综合测评成绩均应在专业或班级排名前40%(含40%);对成绩没有进入前4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须在其他方面有非常突出的表现。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通过学院审核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核证明。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学院本科生奖励评选小组(简称评选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党组织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后确定初选名单。
3.学院对初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学生可向所在学院反映,学院评选小组应组织调查、研究并予以答复。
4.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名单和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处审核。
5.学生处对学院提交材料审核汇总后提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反映,学生处应组织调查、研究并予以答复。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报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
四、报送要求
材料分为系统报送、纸质版报送和电子版报送。
1.纸质版材料报送:
申请人需在2026年10月23日10:00前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至诚明楼312办公室: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份,正反打印);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版)。
2.电子版材料报送:
申请人需在2026年10月23日10:00前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至huyihan@cueb.edu.cn: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3952604
材料接收地点:诚明楼312办公室
电子邮箱:huyihan@cueb.edu.cn
附件:(文件单独另附)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规范填写说明
国际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