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通知】关于开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北京市教委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

学校依据各学院2022级、2023级、2024级2024-2025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生比例进行名额分配

、评选要求

1.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2.申请者在满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奖励申请条件的基础上,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参评学生必须在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中,否则系统自动不予参评。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均在本专业排名前40%(含40%,没有进入4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申请。对于综合测评成绩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40%-50%(含50%)之间的,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通过学院审核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核通过证明。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

2.推荐意见。班主任或辅导员针对奖学金申请者日常表现,填写推荐意见。

3.学院初评。学院评选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集体研究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4.学院公示。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结果上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初选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形成汇总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上报北京市。

材料报送要求

学生本人对照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分为系统报送、电子版报送纸质版报送。系统报送由学院负责录入上报。

1.纸质报送具体要求:

申请人请2025年102016:30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正反打印)

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版);

2.电子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申请人请2025年102016:30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材料包括: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电子版标题为:(学生姓名)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文档文件名和内容标题名称均为此。字体要求: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字体采用三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28磅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3952604

材料接收地点:诚明楼312办公室

电子邮箱:TiffanySylvia@163.com

国际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10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