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通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通知

  各同学: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首经贸政发【2013】10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本学年国家助学金具体评选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专科学生(双培、外培)、第二学位学生、贯通培养学生。

  二、评选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国家助学金遵循“应助尽助”原则,凡经过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均可视为已申请。

  (二) 学院审核。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学院审核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至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校级审核。

  (三)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经校本专科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备案。

  四、资助标准

  按照每年财政拨款情况及《北京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国家助学金分为两等,一等助学金为4500元/人/学年,二等助学金标准为2800/人/学年,每学年分10个月发放,并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五、工作要求及报送材料

  (一)登录网址:http://xszz.bjedu.cn/pros/

  (二)院系用户账号登录,在【资助项目管理】—【国家助学金】—【院系审核】界面进行操作,在系统提交材料结束后,打印报表。注:操作流程可详见《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详情请见附件)

  (三)请于11月15日下午4点前将纸质版《2023-2024学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北京市资助系统内导出)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83952604   

      

  

  

  国际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