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3月合并、组建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建校66年来,学校发展成为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北京市重点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作为全国首批院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得数量经济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具有20多年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领域)授权点。

  近年来,学校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标志性研究成果不断涌现。每年承担国家社科、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数在全国财经类大学中名列前茅,学校主办的《经济与管理研究》、《人口与经济》均为CSSCI来源期刊,毕业生平均薪酬在中国大学毕业生薪酬排行榜上位居国内前列,学校服务国家和首都北京的辐射力日益增强。

  2016年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为B+。2018年学校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入选北京市共建学科,与中国人民大学相关学科签约共建一流学科。2019年学校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入选北京市高精尖学科。2020年获批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021年软科公布中国大学排名中,学校位列全国财经类高校第七名。截止2022年,我校25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现有博士生导师179人,硕士生导师673人。多位教师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国家及北京市教学名师,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北京市“高创计划”等人才计划。

  学校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构建了研究生培养项目资助体系:学术新人计划,为优秀博士生提供2万元科研资助,鼓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科技创新项目,资助博士生团队进行初期科研探索;科研成果奖学金,对博士生发表高水平论文给予最高每篇5万元奖励,鼓励博士生多出创新性成果。此外,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提高国际学术竞争力。学校还通过举办哈博(经管)博士论坛等全国性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博士研究生科研水平融合精进。

  新时代背景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将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加快学校科研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博士研究生提供自由、平等、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培养目标

  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相关专业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2023年我校将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条件选择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二)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

  硕博连读考生报考及录取详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管理规定》(点击查看)

  (三)“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报考条件

  1. 以下三类考生可以报考:

  (1) 2023年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包括硕博连读生)(以下简称“应届硕士毕业生”);

  (2)高等院校专任教师(以下简称“专任教师”);

  (3)我校本硕博连读学生(以下简称“本硕博连读生”)。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申请—考核”须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一年内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录取前相关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硕士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原则上应为80分及以上,且无重修、补考记录;

  (3)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425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托福成绩80分以上、在英语类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4)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至少独立或以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

  3. 专任教师报考“申请—考核”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和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录取前相关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78年9月1日之后);

  (3)本人研究方向和科研成果与申请专业一致或基本相符;

  (4)五年内,至少主持过1项我校科研处认定的省部级(含)以上课题,或在我校认定的B2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或在我校认定的B1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

  4. 本硕博连读生报考“申请—考核”须通过学院组织的硕士阶段第一学期的分流考试。

  (四)普通招考考生的报考条件

  1. 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一年内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

  3. 其他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

  4. 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录取前相关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注:

  1.特别提示:法律经济学专业针对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三种方式的报考要求,有所变化。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要求可沿用原标准,也可适用新细则。具体细则详见《法律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网址:https://law.cueb.edu.cn/zsjy/bsszs/138456.htm)。

  2.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3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49名,用于招收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考生,我校不对各招收方式做名额限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和全日制定向,其中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指标的10%,每位导师在培养周期内原则上至多招收1名全日制定向(在职)博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方向及导师、招生计划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正式指标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硕博连读考生选拔结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招信息网。

  五、招生类型、修业年限及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一)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一般不超过六年。学费10000元/人/年,享受国家规定的补助和学校的奖助政策。入学时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毕业时可就业派遣。以硕博连读方式及“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必须选择非定向就业。

  (二)定向就业研究生

  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一般不超过六年。学费为10000元/人/年,不享受国家规定的补助和学校的奖助政策。入学时不转户口和档案,毕业时派遣回定向就业单位。“申请-考核”制录取的专任教师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六、报名

  报考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或网上),所有报名考试等相关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招网(http://yjs.cueb.edu.cn/zsks/index.htm)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认真准备网报材料和资格审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一)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2月20日考生网上报名

  1. 网上提交信息

  考生请登录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注册报名。请注意确认考试方式是否正确,一旦选择相应的考试方式进行注册报名后,考试方式不可更改。请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人报考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特别提示:

  提前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也须按时在中国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中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报考我校的本硕博连读考生,报名时请选择“申请—考核”方式,并按时在中国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中报名及缴费,否则报名不成功,不能参加后续的考核和录取。

  2. 下载并打印相关表格

  考生填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下载并打印PDF文件,即《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此表格系存档使用,请务必如实填写)。

  (二)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务必于2023年2月22日之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邮寄至研招办(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联系方式见下文)。

  1. 基本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并填写意见,考生本人签字;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四、六级成绩,雅思或托福成绩,国外留学或工作证明材料等);

  (5)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6)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7)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点击下载模板,要求两位老师中不含所报考导师),需密封后提交(硕博连读考生无需提供);

  (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点击下载模板)

  (9)获奖、学术或其他证明材料。

  2. 普通招考考生分两阶段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1.基本材料”中的第(1)(2)(5)(6)项材料,其他材料进入复试考核阶段提交。

  3. 申请-考核制考生除提交“1. 基本材料”中的各项内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申请-考核的,在读证明须注明在读身份为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2)个人陈述(重点陈述科研计划、职业规划等内容,1500字左右);(应届硕士毕业生、专任教师提供);

  (3)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成果页),并从提交的论文中选择一篇能够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做好标注;主持课题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复印件;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专任教师提供);

  (4)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5)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专任教师提供);

  (6)考生为专任教师的身份证明(专任教师提供)。

  注意事项:

  (1)提交的材料请按顺序排序,标好序号。

  (2)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无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交纳报考费

  1. 标准:200元/人

  2. 交费方式:网上缴费

  3. 交费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

  (四)准考证打印

  网报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博士在线报名系统(时间另行通知)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博士生准考证。

  七、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于综合考核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八、综合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水平考核(考试)、复试考核两个阶段。

  1. 水平考核(考试)

  (1)硕博连读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管理规定》执行;

  (2)“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

  考核分为两步:

  ① 研究生院对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材料提交至学院或学科组。

  ② 学科组对考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评价,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名单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网站进行公示。

  申请—考核制考生水平考核(考试)不合格的可向研招办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办理参加普通招考水平考核(考试)的手续。此手续仅限未通过水平考核(考试)的申请-考核制考生申请,其他考生一律不予受理。

  (3)普通招考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

  普通招考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形式。时间暂定为:2023年3月12日。

  考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具体内容见附件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水平考核(考试)科目表》

  2. 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时间暂定于2023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我校研招网相关通知;

  (2)复试考核分为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① 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科目见附表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科目表》

  ② 综合能力考核以学术答辩及交流问答等形式进行,考核时间为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学术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外语应用能力等进行考查。

  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与外文专业文献测试结合进行;学术能力和创新潜质评价由考生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汇报形式请按照各专业具体复试方案进行),并接受专家的提问;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思想品德评价由学科组在学术答辩及交流问答过程中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要求思政相关人员参加。

  (二)分值要求

  1. 水平考核(考试)

  (1)硕博连读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水平考核(考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复试阶段的综合能力考核;

  (2)“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水平考核(考试)合格的考生进入复试考核;

  (3)普通招考考生的水平考核(考试)采用百分制,每个科目总分均为100分。学校公布水平考核(考试)分数线,通过分数线的考生进入复试考核。

  2. 复试考核

  专业课考试和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百分制,总分均为100分。综合能力考核中,外语应用能力为30分、学术能力和创新潜质为60分、综合素质为10分。思想品德评价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三)总成绩计算

  1. 硕博连读考生的总成绩为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2. 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为专业课成绩与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专业课成绩占比为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为60%。

  九、体检

  考生体检考核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并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奖助学金

  为鼓励优秀博士生脱颖而出,我校设立了多项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其中学业奖学金覆盖率为80%,凡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的非定向考生均可申请。

  (一)国家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金额每年3万元。

  (二)学业奖学金。在基本学制内(含入学年度)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金额每年1万元至1.5万元不等。

  (三)科研成果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金额0.8万元至5万元不等。

  (四)董久昌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金额每年1万元。

  (五)助学金。在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金额每年1.5万元。

  (六)“三助”工作。可获得最低每月700元的岗位资助。

  十一、录取有关事项

  (一)我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届时详见首经贸研招网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通知。

  (二)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承诺书,确保录取之后不再接受其他高校的录取,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类别统一为非定向就业,必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凡以欺瞒手段承诺以非定向方式录取,后又不能践行承诺,无法调档的,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的权利,并记入该考生的诚信档案。专任教师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转档案、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四)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五)录取考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有关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及录取等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十二、具体时间安排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日程表

  十三、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启铸恭温楼E-2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70

  注意:为防止材料丢失,请考生一律使用顺丰快递邮寄,拒收其他快递寄送材料。

  (二)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话:010-83951759  QQ群号:188206359

  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cueb.edu.cn/zsks/

  (三)各学院联系方式

  十四、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北京市最新政策相冲突的内容,我校将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二)如遇不可抗因素(如疫情防控需要等),我校将会对招生简章内容做适当调整,调整方案将提前在首经贸研招网(http://yjs.cueb.edu.cn/zsks/)公布。

  (三)本简章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2023年博士招生简章:https://yjs.cueb.edu.cn/zsks/zsdt/1385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