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关于开展2017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学期将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体2017级本科生

  二、认定程序

  1. 学生申报:由学生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附件1),于12月17日上午十点前纸质版申请和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讲座课程明细等)报送至诚明楼314室。

  2. 学院认定:

  (1)审核:学院根据学生上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并评定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

  (2)公示:评定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3)上报:将第二课堂信息汇总提交至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

  (4)审核:学校将根据学院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学生第二课堂手册、读书笔记、获奖证书等材料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3.成绩录入:学生处根据学院上报结果,将结果汇总后统一公示5天。无异议后统一录入成绩系统。

  4.学生对认定的第二课堂学分有异议时,可以向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诚明楼314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注:按照我校“我和我的祖国共奋进”重大教育活动激励措施,我校参与70周年国庆群众游行、广场联欢任务的学生可认定4分,此项目单独列计,可与其他项目叠加,但参与国庆相关志愿服务时长不能累计加分;参与志愿服务(任务三)的学生,国庆志愿服务时长可参照第二课堂管理办法对应时长加分。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3952604

  

  国际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